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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地被重複登記 高市府:確定重劃配地

2017/3/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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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8日電)陳姓高雄市民po文指父親的土地被登記成他人的,且大興土木,怒批產權重複登記。高市地政局今天澄清土地位於產權訴訟範圍旁,暫無法辦理登記,不過重劃土地分配是確定的。

陳小姐代父喊冤,在網路貼文怒指高市府任憑私有地被重複登記產權,讓他們持有的土地成為建商建築工地,無法理解。

陳小姐說,他父親持有的土地從民國74年拿到權狀以來未持分未共有未做處分,在不知情完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市府於103年9月將土地登記給他人,她怒指市府任由他人重複登記土地害他們的土地被侵權。

陳小姐說,她家人是在3月2日才驚覺父親的土地被大興土木打地樁要蓋房子了,事情大條了。

她趕緊向地政事務所及土地開發處要求說明,也向市府陳情,但是市府的說明讓她難以接受。

陳小姐家的土地位在小港區孔宅段,屬於45期自辦重劃區,地政局於97年核准自辦重劃,土地面積共2.58公頃、62筆土地參加重劃。

陳家的土地面積1354平方公尺,重劃後分配864平方公尺。

地政局指出,該重劃區已完成重劃工程公告土地,但是區內有部分地主對重劃分配過程有疑義,尋求司法解決,目前在訴訟中,陳小姐父親的土地毗鄰訴訟範圍土地旁,算是暫緩登記的土地。

地政局說,陳家的土地分配是確定的,不過要等到訴訟確定才能辦理登記,因為訴訟可能會衍生土地分配位置的局部異動。

地政局表示,依規定,陳家人持有重劃前土地權狀已不能再使用。

經聯絡當事人,陳小姐暫不受訪。10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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