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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抗告被駁回 土豪哥交保確定

2019/5/3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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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1日電)「土豪哥」朱家龍涉及W飯店命案,更一審判刑2年10月,並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檢察官認為仍有羈押必要,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交保裁定並無違誤,今天駁回抗告。

朱家龍被控於民國105年12月2日訂房入住W Hotel,邀約友人洪聖晏、蔡逸學舉辦毒品派對,另邀郭姓被害女子等人參加,並提供大批毒軟糖、毒梅片同歡,導致郭女於同年12月7日因用毒過量身亡。

一、二審依藥事法轉讓禁藥或偽藥致人於死罪判處朱家龍、蔡逸學各10年有期徒刑,洪聖晏判刑10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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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朱家龍等人轉讓藥品與女子死亡無相當因果關係,4月間改依藥事法轉讓偽藥或禁藥罪,判處朱家龍2年10月徒刑,並認為朱家龍無羈押必要,裁定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察官不服高院的交保裁定,認為朱家龍仍有羈押必要,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經最高法院駁回,且不得再抗告,朱家龍交保確定。(編輯:戴光育)10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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