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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挪用基金會款項 孫道存一審判1年半

2020/3/19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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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前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孫道存涉嫌挪用太電旗下基金會資金,用來支應訴訟費等私人開銷,被北檢依侵占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公益侵占罪判孫道存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孫道存涉嫌自民國101年至107年間,挪用太電成立的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款項,支應訴訟費等私人開銷,金額累積超過新台幣1億元。

孫道存原本因太電掏空案入監執行,今年1月1日出獄,因涉及本案在出獄前被法官裁定羈押。經準抗告後發回更裁,法院最後裁定孫道存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天定時到派出所報到。

孫道存律師在開庭時主張,基金會財產共3400萬餘元,孫道存最多就是侵占這些款項,認為檢方計算方式有誤,且孫道存已認罪並歸還全數款項,加上年事已高、犯後態度良好,酌請減刑。

檢方則認為,孫道存分次頻繁提領、歸還基金會存款,侵占金額共1.5億餘元,但計算侵占的不法所得應依起訴書認定依次計算。基金會是基於公益設立,不能當成自己的小金庫搬錢,請法官依法妥適審判。(編輯:方沛清)1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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