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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口掛祖先遺照遭鄰居提告 法官判清除

2020/4/2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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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28日電)新北市林姓女子不滿對門的陳姓鄰居在門口擺放祖先遺照,提告請求排除侵害,陳男辯稱是為了風水才掛上祖先遺照,要等孩子7歲才可拿下,新北地院判決陳男必須清除遺照。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與陳姓男子是對門鄰居,林女不滿陳男在家門口放置先人遺照及香案、雜物,導致她只要進出家門都會撞見遺照,心神不寧、無法入住之外也難以出租他人,迫使她只能低價出售房屋。

林女認為,陳男利用一般人對陌生往生者遺照的忌諱、嫌惡及恐懼心理,故意在家門口設置遺照及香案,因此訴請清除遺照及雜物,並要求陳男自2019年8月起至清除雜物日為止,按月給付租金損失、管理費等約新台幣4萬餘元,另要賠償80萬餘元精神損失。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解釋,因林女的前屋主在牆壁掛著內褲對著他家,導致他的家運、風水變差,請教半仙(乩童)後,用民間信仰療法請祖先保佑,因此在2017年間掛上祖先照片,雖林女前屋主已搬離,但師父說要等他孩子7歲再撤,才可保平安,故等他兒子再大個2歲就會安心取下,這是他的宗教信仰。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男將遺照掛在共用牆壁掛祖先照片,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且其所為屬民法「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不能以宗教信仰為藉口而解免其責,在陳男已清除雜物之下,判決陳男清除遺照,其餘請求則被駁回。(編輯:方沛清)1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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