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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青檢改籲勿用殺警案偷渡陪審 司改會反駁

2020/5/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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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今天呼籲司改會,勿利用殺警無罪的民憤偷渡陪審制。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主張陪審參審共同試行在先,且與殺警案無關,劍青檢改聲明與事實不符。

劍青檢改發布聲明指出,鐵路警察李承翰命案一審無罪,根源問題是保安處分規定老舊,監護上限僅5年,法官「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當前解決方案應是學習先進國家延長監護期限,而非趁亂偷渡無關的陪審制。

劍青檢改表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一貫主張廢死,經常高喊有罪冤枉,力爭再審改判無罪,今法官判決無罪,司改會明天卻要動員民團包圍立法院、痛斥司法院、疾呼速採陪審制,請問司改會是否反對殺警無罪判決?難道本案以陪審團審理,就能重判被告以平民怨?

劍青檢改還指控,林永頌曾在立院公聽會表示去年與司法院協商,達成參審陪審兩制併行共識,殺警案一審後又說「司法院為何可以自己擅斷排除陪審制?」質疑單一民團如何長驅直入司法院與院長、秘書長「協商」完成修法草案細節?是否有依遊說法申報登記。

劍青檢改呼籲,司改會若不認為嘉義地院法官錯判,便不應利用此民憤機會偷渡陪審,也建議其他民團認清事理,莫輕易跟風起舞,此事件與法官恐龍無關,純粹刑法規定陳舊不足,陪審制不能解決殺警無罪問題,誤導亂推反而延誤台灣病情。

林永頌則表示,從未藉殺警案偷渡陪審制,司改會針對殺警案的聲明也未提及參審或陪審,更何況司改會早在4月27日就召開記者會呼籲陪審參審共同試行,當時也已規劃明天的記者會活動,而殺警案4月30日才一審宣判。

林永頌說,去年是司法院主動邀請司改會討論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何來司改會遊說之說。(編輯:張銘坤)1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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