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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催繳稅款 16日起超商代收上限3萬

2020/9/2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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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提升民眾超商繳款便利性,16日起針對稅款案件,提高四大超商代收稅款金額,以新台幣3萬元為上限。

行政執行署指出,只要欠繳金額在3萬元以下的國稅或地方稅案件,民眾都可持執行分署寄發下方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在繳款期限內,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四大超商繳款,且免收手續費,也可依四大便利商店開放的非現金支付工具臨櫃繳納滯納稅款。

行政執行署提醒民眾,超商據點眾多,繳款省時又省力。如果未在通知單記載的繳款期限內自動繳清案款,就會被執行分署依法扣押存款、薪資或查封車輛等財產,希望民眾不要輕忽,以免遭到後續強制執行或影響信用。

非現金支付工具包含信用卡、ICASH2.0、icashPay、OPEN錢包、FamiPay ,由各家便利商店業者提供,實際開放工具或可使用之發卡機構信用卡仍以各便利商店臨櫃收取為主。(編輯:張銘坤)1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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