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行政執行署催繳健保費 超商代收上限將改為3萬

2020/12/30 11: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0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自明年1月4日起,針對健保署移送執行的健保費案件,提高四大便利超商代收健保費金額上限,每件繳款限額從原未滿2萬元提高至3萬元。

行政執行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只要欠繳金額在新台幣3萬元以下的健保費案件,民眾都可持執行分署寄發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在繳款期限內,就近至全國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四大超商繳納。

新聞稿指出,超商據點眾多繳款便利,如接到執行分署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時,可選擇至超商繳納欠款,減少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納或透過郵政劃撥、郵寄匯票及匯款等方式繳納的不便,省時又省力。

行政執行署提醒民眾,如果未在通知單記載的繳款期限內繳清款項,就會被執行分署依法扣押存款、薪資或查封車輛等財產,希望民眾不要輕忽,如經濟確有困難無法一次繳完,可洽各分署承辦人員申請分期繳納。(編輯:張銘坤)10912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