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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漢廷等涉犯國安法二審 檢聲請傳喚國台辦官員

2021/11/22 19:00(11/22 19: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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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新黨青年軍侯漢廷等人涉犯國家安全法,一審判無罪,二審今天開庭,檢方聲請傳喚國台辦等2名人員,證明有金援被告。侯漢廷庭上說肯定傳不到,代表檢方起訴論罪缺一大塊證據。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國籍男子周泓旭涉嫌吸收外交人士未遂案時,查到王炳忠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台灣現、退役軍人等各階層人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將王炳忠、王父王進步、林明正、侯漢廷等4人起訴,再追加起訴周泓旭。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檢方舉證不足,4月28日判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王進步及周泓旭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開庭傳喚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王進步到庭,進行準備程序。周泓旭部分,因辯護人衝庭等,訂於12月6日開庭。

公訴檢察官王正皓庭上提及上訴理由指出,原審判決王炳忠等4人無罪,有違誤,應撤銷改判有罪;依據最高法院判例,有吸收發展組織且危害國家安全就應構成犯罪。

王正皓指出,本件周泓旭有吸收軍人意圖,依其製作的2015年工作總結報告可知,侯漢廷、林明正有提供軍人名單資料給周泓旭,王炳忠的手札等都是證據,另有收受國台辦及上海巿對外辦公室款項,明顯是金援發展組織;王進步則是設立某協會,由協會帳戶等掩護王炳忠隱匿款項,為幫助犯。

王正皓當庭聲請傳喚國台辦副處長崔趙輝及上海巿對外辦公室人員趙超到庭作證,證明有發展組織及金援被告,傳票部分應可透過國台辦黨政局等單位送達。

對此聲請案,侯漢廷當庭表示,肯定傳不到這2人,檢方現在想要傳喚這2人,表示檢方認為2人在本件中為關鍵重要角色,現在才傳代表檢方起訴論罪缺一大塊證據,明顯證據不足,應判被告無罪;這些單位本來就是虛構的,2人是否存在也是大問題,檢方現在聲請傳喚,有拖延訴訟意圖,事實上已造成被告們被限制出境多年。

辯護人則說,依兩岸現況,不可能實現傳喚這2人,更不用談論2人在庭上會去證稱有金援及要發展組織,且一審時有辯護人要求傳喚這2人,但最後一審未採納。

王炳忠提及,上海巿對外辦公室其實是前任黨主席郁慕明透過友人在上海巿設立、服務台商的單位,不知為何被連結成中共解放軍旗下組織。

對此,法官表示,檢方聲請證人部分,待周泓旭12月6日開庭結束後,合議庭會就本件所有聲請調查證據進行評議。

此外,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王進步均表示,檢方上訴無理由,請求法官維持無罪判決;王炳忠說,他沒有檢方指控「發展危害國家組織」,他做的是從事新黨政治工作(倡議兩岸和平統一),所謂的手札是他2013年向神明(王爺)請示寫下的內容,當時不認識周泓旭,他與周泓旭後來在2014年認識。

林明正的辯護人提及,檢方指控有提供軍人名單給周泓旭,但名單裡頭包含2016年出生的人,現在他才5歲,懷疑這份名單資料可能是其實是新中華兒女學會支持者名單,但原檔已毀損。(編輯:李錫璋)1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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