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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偽造文書、加重誹謗 行政執行署前副署長無罪

2022/5/1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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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9日電)男子陳青旭欠交通罰單致透天厝遭法拍,不滿行政執行署處理過程,自訴時任副署長陳盈錦等3名官員加重誹謗、偽造文書等罪。士院認為罪證不足,今天判陳盈錦等3人無罪。

全案起於,陳青旭未繳交通違規罰單新台幣1萬8000元,名下的3樓透天祖厝於民國109年間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拍賣,以135萬5400元拍定。

陳青旭聲明異議,宜蘭分署重新調查發現,原本的1層樓木造房屋已滅失,現有的3層樓是違建,無法辦理移轉登記而撤銷拍賣程序,回復查封狀態,也退款給原拍定人以及通知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撤銷原拍定人的所有權移轉登記。陳青旭隨後到基隆監理站繳清罰單。

陳青旭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指宜蘭分署許姓書記官、基隆監理站吳姓人員偽造查封公告封條,並在他房屋門口張貼查封公告後拍照,供陳盈錦在接受採訪時出示照片,3人涉嫌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此外,陳青旭另指控陳盈錦接受媒體採訪時,為澄清執行合法,竟透露與本案無關的酒駕紀錄及欠繳健保費、所得稅而遭開罰單等情事,涉嫌加重誹謗。

士院認為,許姓書記官等人並無偽造查封公告,自訴人所提出的積極證據,也不足以使法院形成被告有罪的確信,今天判決陳盈錦等3名官員無罪。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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