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違規施打COVID-19疫苗 振興院長魏崢等2人緩起訴確定

2022/9/14 10:55(9/14 11:0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振興醫院院長魏崢、副院長殷偉賢讓92名不符接種計畫人士施打COVID-19疫苗,日前獲士檢緩起訴1年;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再議,全案確定。圖為振興醫院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振興醫院院長魏崢、副院長殷偉賢讓92名不符接種計畫人士施打COVID-19疫苗,日前獲士檢緩起訴1年;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再議,全案確定。圖為振興醫院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4日電)振興醫院院長魏崢、副院長殷偉賢去年讓92名不符接種計畫的人士施打COVID-19疫苗,日前獲士檢緩起訴1年;台灣高等檢察署日前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士林地方檢察署調查指出,振興醫院為民國110年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接種計畫合約醫療院所;110年5、6月間,接種計畫僅開放第1至3類人員及同住家人為公費疫苗接種對象。

魏崢、殷偉賢於去年5月疫情爆發後,安排不符資格的92名民眾,以衛生保健志工或衛生保健志工同住家人身分接種疫苗,並將資料上傳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等罪嫌。

檢察官考量,魏崢、殷偉賢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安排身分不符的民眾接種疫苗是在疫情嚴峻且疫苗短缺期間,參酌犯罪動機、無獲取不法利益等情狀,8月間處分緩起訴,並命魏崢於緩起訴確定起3個月內支付公庫新台幣40萬元、殷偉賢支付20萬元。

案經士檢檢察官依職權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為原處分並無違法不當,日前駁回再議,魏崢、殷偉賢緩起訴確定。(編輯:李亨山)11109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