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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律師資格辦理訴訟業務另恐嚇前女友 男子遭訴

2023/5/8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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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無律師資格的周姓男子自民國102年至107年間違法辦理訴訟業務,另因不滿前女友提出分手,傳LINE訊息給前女友威脅公開裸照。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律師法及恐嚇未遂罪起訴周男。

檢方調查,周男是一家行銷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曾因案聲請釋憲,大法官於民國109年間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周男釋憲成功。

檢方查出,並未取得律師資格的周男涉嫌自102年至109年間協助某國際財務公司及數位科技顧問公司到法院打民事訴訟,分別獲利新台幣115萬元、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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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周男因不滿前女友提出分手,於去年12月29日至今年1月6日,接續以LINE傳送訊息給前女友,要求對方「開一張1000萬元銀行本票」、「當作我精神賠償」,揚言刊登對方裸照。前女友具狀向北檢提告。

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間指揮調查局兵分3處搜索周男住處等地,並約談周男到案,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律師法及刑法恐嚇未遂罪起訴周男。(編輯:方沛清)1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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