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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強吻鍾沛君案 二審減輕改判11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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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朱學恒(前)涉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8月出庭應訊。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3年8月26日
名嘴朱學恒(前)涉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8月出庭應訊。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3年8月26日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名嘴朱學恒涉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判刑1年2月,經上訴,二審期間雙方未達共識。二審今天判決朱學恒11月徒刑,可上訴。

全案緣於,朱學恒被控於民國111年8月6日邀約鍾沛君到台北市某餐廳餐敘時,雙手壓住鍾沛君肩膀強行親吻嘴唇。隨後再度起身走向鍾沛君,再次強行親吻嘴唇。台北地檢署認定朱學恒連續2次強制猥褻得逞,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朱學恒的確接續以強暴方式猥褻鍾沛君,審酌朱學恒所為嚴重侵害鍾沛君的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造成鍾沛君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且犯後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態度,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編輯:方沛清)1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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