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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開車拒警攔檢逃逸 竹崎交流道下疑失控自撞

2025/5/12 18:00(5/12 18: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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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竹崎交流道下12日發生轎車自撞電桿起火事件,周姓男子因開車未繫安全帶且有酒味,遭警方攔查時拒檢,逃逸時失控自撞電線桿肇事,約3分鐘後車輛起火燃燒,消防到場撲滅火勢。(嘉義縣消防局提供)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傳真  114年5月12日
國道3號竹崎交流道下12日發生轎車自撞電桿起火事件,周姓男子因開車未繫安全帶且有酒味,遭警方攔查時拒檢,逃逸時失控自撞電線桿肇事,約3分鐘後車輛起火燃燒,消防到場撲滅火勢。(嘉義縣消防局提供)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傳真 1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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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2日電)國道3號竹崎交流道下今晨發生轎車自撞電桿起火事件,周姓男子疑因開車未繫安全帶且有酒味拒警方攔檢,逃逸時失控撞車,雖酒測未達標仍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發布新聞訊息指出,今天清晨於國道3號南向梅山交流道入口匝道執行取締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專案勤務,發現駕駛周男(89年次)未繫安全帶並散發酒氣,遂準備攔停該車,但該車拒絕停車往前逃逸。

警方說,員警見狀駕車尾隨,該車往南逃逸至竹崎交流道不明原因失控自撞電線桿肇事,約3分鐘後車輛起火燃燒。經協助周男脫困確認無明顯外傷,隨即通報嘉義縣消防局協助滅火。

警方指出,周男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以及同法第33條1項12款未依標線指示行車,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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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周男未繫安全帶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周男經酒測有酒精反應,但未達肇事移送公共危險標準,全案由轄區警方依交通事故規定辦理。

消防局表示,周男意識清楚,肢體外傷,拒絕送醫。(編輯:李錫璋)1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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