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剴剴案劉姓保母姊妹重判後 延押2個月、解除禁見

2025/5/15 12:32(5/15 15:4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保母姊妹劉彩萱(粉色外套)、劉若琳涉虐死1歲男童「剴剴」,一審各遭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台北地院審酌2人被判重刑,有逃亡動機,但串證可能性減低,裁定18日起延押2個月,解除禁見。(中央社檔案照片)
保母姊妹劉彩萱(粉色外套)、劉若琳涉虐死1歲男童「剴剴」,一審各遭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台北地院審酌2人被判重刑,有逃亡動機,但串證可能性減低,裁定18日起延押2個月,解除禁見。(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涉虐死1歲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遭判無期徒刑、18年徒刑後,台北地院審酌2人被判重刑,有畏罪逃亡動機,而串證可能性減低,裁定18日起延押2個月,解除禁見。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本案13日宣判,認定犯行成立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為有期徒刑18年。

裁定指出,劉彩萱、劉若琳羈押期間即將屆滿,日前訊問2人及聽取檢辯意見後,審酌劉彩萱雖於本案審理期間稱有勇氣面對部分犯行,但她於案發後前期陳述及主張避重就輕,劉若琳也自承案發後曾刪除與劉彩萱對話紀錄,又2人家人在國外工作生活,無從排除2人有逃亡出境至國外生活的能力。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合議庭審酌2人遭判重刑,有畏罪逃亡動機等,本件仍有繼續羈押以確保將來上訴審程序或執行程序必要;2人均表示對於延長羈押沒有意見,因此裁定2人自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另一方面,考量本案已一審宣判,且經檢察官、律師於審理期間自主調查多名主要證人,也交互詰問完畢,足認2人勾串相關證人的可能性已大幅減低,並無繼續禁止2人接見通信必要,因此解除2人的禁止接見通信處分。(編輯:方沛清)11405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剴剴案宣判 王婉諭籲國會儘速三讀兒童托育服務法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