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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自拍棒及鋸子連傷2人 台中男涉重傷害未遂遭訴

2025/5/16 18:00(5/16 18: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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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姓男子民國114年3月間在台中市南屯區,接連持自拍棒傷人,又在工地內持鋸子砍傷工人,中檢偵辦後認定他無殺人犯意,日前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圖為台中地檢署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孟姓男子民國114年3月間在台中市南屯區,接連持自拍棒傷人,又在工地內持鋸子砍傷工人,中檢偵辦後認定他無殺人犯意,日前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圖為台中地檢署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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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6日電)孟姓男子今年3月在台中市南屯區持自拍棒傷人,又在工地持鋸子砍傷工人,中檢偵辦後認無殺人犯意,日前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今天移審後,法院裁定接押3個月。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3歲孟男今年3月28日中午12時許,到南屯區文心路1家加油站向不認識的賴姓男子問路,因賴無法理解孟男詢問的問題而未理會,孟男持手機自拍棒攻擊賴男眼部,2人發生扭打後,孟男逃離現場。

孟男至加油站附近1處工地,撿拾地上1把鋸子要離開時,在場工人洪男見狀上前制止,孟男卻持鋸子揮砍洪男後逃逸,造成洪男頭部挫傷。

後來孟男逃跑至工地附近1家商場,躲在3樓餐廳廁所,警方獲報到場將他逮捕,警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孟男送辦,經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孟男與洪男未熟識,應無殺人動機,且雖他持鋸子揮砍對方,但僅造成擦挫傷、傷害非大,難認有殺人犯意,日前依重傷害未遂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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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今天移審台中地方法院,下午經召開羈押庭審理後,法官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接押3個月。

據了解,孟男以綽號「夢戈」在社群網站Instagram經營粉絲專頁,擁有逾2萬追蹤者,案件發生後也引發網友議論。(編輯:吳素柔)1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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