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垃圾車悶燒亂丟廢鋰電池惹禍 最高罰6000元
2025/6/5 16:33(6/5 17: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台中5日電)台中豐原區有民眾將廢棄鋰電池丟進垃圾車,導致在車內自燃悶燒冒煙,清潔隊員及時發現並以滅火器撲滅,未釀隊員受傷及車損。環保局表示,未依規定分類最高可罰6000元。
台中市環保局豐原區清潔隊長張韋琮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3日下午垃圾車執行沿街收運完畢後,隊員開車到一半,透過攝錄影機畫面看見垃圾車後方在冒煙,緊急停車並將垃圾排出,發現是廢棄鋰電池自燃造成悶燒。
張韋琮表示,事發時清潔隊員立即啟動危害排除,拿滅火器噴灑控制,所幸未造成車輛燬損與行車安全事故。經環保局了解,有民眾未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回收,將廢棄鋰電池隨垃圾丟入垃圾車中,才造成自燃悶燒。
環保局呼籲,鋰電池屬於公告應回收物,依規應做好回收作業,也可交由區隊資源回收車回收,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編輯:戴光育)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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