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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泰國毒品案通緝犯黃立為 遭遣返回台

2025/6/12 12:37(6/12 12: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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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毒品通緝犯黃立為(左2著黑衣者)遭判10年半入監前潛逃泰國,113年5月因持變造護照遭泰方逮捕,判處1年有期徒刑,黃立為在泰國服刑完畢後,12日上午遭遣返回台。(駐泰代表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傳真  114年6月12日
台灣毒品通緝犯黃立為(左2著黑衣者)遭判10年半入監前潛逃泰國,113年5月因持變造護照遭泰方逮捕,判處1年有期徒刑,黃立為在泰國服刑完畢後,12日上午遭遣返回台。(駐泰代表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傳真 1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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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12日專電)因毒品案遭通緝的黃立為去年潛逃泰國,因持變造護照遭泰方逮捕,判處1年有期徒刑。黃立為在泰國服刑完畢後,今天上午遭遣返回台,返台後將由法務部調查局逮捕,解送北檢歸案。

根據調查局的外逃通緝犯系統資料,黃立為在2020年11和12月間,自泰國訂購毛重5.863公斤的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罐裝矽利康包裝作為掩飾夾藏,再委由不知情的國際快遞業者在2021年1月7日運送到台灣。

調查局在2021年4月12日拘提黃立為到案,黃立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和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等罪嫌,由台北地檢署起訴,最高法院去年1月3日判決黃立為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定讞,不過黃立為在判決定讞後潛逃出境,因此遭北檢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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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立為去年5月因使用變造護照在泰國曼谷蘇凡納布機場(Suvarnabhumi Airport)被查獲,被泰方判有期徒刑1年,執行完畢後送到移民局拘留中心,今天上午被遣返回台灣,返台後由調查局逮捕,解送北檢歸案。

調查局、警政署刑事局與移民署駐泰人員共同與泰方聯繫協調,並提供通緝書等資料,確認黃立為真實身分,最後順利將黃立為遣返台灣。(編輯:田瑞華)1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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