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遛狗繩勒死哥哥 男子判刑13年10月定讞
2025/6/17 11:46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新北市男子陳皇村不滿長期沒工作的哥哥一次花光政府普發的新台幣6000元,拿遛狗繩勒死哥哥。一、二審依殺人罪判處陳男13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陳男與中度身心障礙的哥哥一起住在新北市蘆洲區,陳男於民國112年4月間因不滿哥哥長期沒工作,又一次花光政府普發的新台幣6000元,2人爆發口角,陳男拿起遛狗繩勒住哥哥脖子,導致哥哥呼吸衰竭死亡;陳男隨後報案自首。
新北地方法院審酌陳男手段凶殘,且對哥哥與其他同住家人都有家暴情形,多次被判決違反保護令罪,也曾因在家裡放火而入監10月,但出獄後仍犯此案,顯見陳男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依刑法自首規定減輕其刑後,依殺人罪判13年10月徒刑。
陳男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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