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茶葉、紀念酒賄選 新店農會理事長遭訴
2025/7/4 11:40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4日電)新店農會理事長周興旺、前理事長林建長為角逐連任理事長及參選會員代表,涉嫌以茶葉、總統就職紀念酒行賄有選舉權人。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農會法起訴周、林,並分別求處8月、1年徒刑。
檢方指出,周興旺欲角逐連任新店農會第13屆理事長,林建長欲參選新店農會第13屆會員代表、理事,並協助有意願參選新店農會第13屆監事的簡有忠爭取可能當選會員代表的人的支持,並使其林建長及林修永可順利取得粗青小組會員代表席次。
檢方表示,周興旺於民國113年12月6日上午9時31分許,把價值新台幣1200元的茶葉禮盒2盒、市價約2000元的「勞德老爺」洋酒1瓶,放在林修永家門口,並透過通訊軟體LINE給林修永,要林在理事、理事長選舉投票時支持他。
林建長於113年9月間帶著市價約1320元的58度第16任總統副總統就職紀念酒2瓶,放高素雲家門口,再到附近的菜園找到高,要求高在理事、監事選舉投票時分別支持他跟簡有忠。
檢方說,林建長於今年1月9日先透過電話要求高清流撤回會員代表參選登記,當天晚上到高清流住處,約定交付市價每瓶約660元的58度第16任總統副總統就職紀念酒給高,要求高放棄競選會員代表,並保證支持高下屆參選會員代表。高清流第二天上午在林建長陪同下到新店農會辦理撤回參選登記,當天下午到林建長家收受紀念酒一箱。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農會法起訴周興旺、林建長,並分別求處8月、1年以上有期徒刑。林修永、高素雲、高清流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應緩起訴處分確定後8個月內,各接受法治教育課程9小時。簡有忠等2名被告不起訴處分。(編輯:梁君棣)11407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