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借款無力償還竟埋伏殺害債主 無期徒刑定讞
2025/9/5 13:08(9/5 13:3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蔡姓男子因借款無力償還,2022年6月間搭車赴花蓮債主家門外埋伏再行凶殺人,變裝逃亡2天後落網。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判處蔡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花蓮地檢署起訴指出,蔡男於2017年至2019年間陸續向從事小額放款的林男借款約新台幣300萬元,雙方因債務起糾紛,蔡男懷疑林男覬覦他在新北市烏來區經營的餐廳,萌生殺意。
蔡男於2022年6月11日凌晨1時許攜帶番刀、藍波刀及折疊刀等刀械,搭乘計程車、火車大眾運輸工具南下花蓮,躲藏在林男位於花蓮秀林鄉秀林村的住家旁竹林間等候。
蔡男在2022年6月11日上午6時45分看見林男同居女友出門後,趁著林男獨自在家洗車時,持番刀往林男頭部、胸部及腹部等部位揮砍致死,隨後進入住處翻找債務證明文件,還沒找到就看到林男同居女友返家,便跑出門外,騎乘林男機車逃逸。
蔡男逃逸途中因機車陷入沙灘,棄車後將行凶刀械、衣物等丟入海中,變裝搭車逃回台北,藏身台北市士林區朋友的私人宮廟,還理髮變更容貌,因臉部特徵、輕微中風走路方式特別,2022年6月13日晚間7時許被警方逮捕。
檢方依殺人罪、攜帶凶器竊盜罪嫌起訴蔡男,求處無期徒刑。一審花蓮地院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花蓮高分院改判14年6月,遭三審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花蓮高分院更一審認為,原審花蓮地院判處無期徒刑並無違誤,駁回上訴,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方沛清)1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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