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車廂女持美工刀傷學生 判刑4年半監護2年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3日電)1名女子去年在北捷板南線列車持美工刀傷人,造成1名男學生臉、頸受傷。新北地方法院考量女子患思覺失調症,減刑後依殺人未遂罪判有期徒刑4年6月,刑期執行完後監護2年。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10月22日判決書,王姓女子患有思覺失調症,去年11月8日晚間10時許前往台北捷運板南線新埔站,搭乘往頂埔方向的列車,在車廂內拿出隨身攜帶的美工刀攻擊鄭姓學生頭部、頸部,導致左臉8公分、左頸1.5公分及左耳2公分撕裂傷等。鄭姓學生當下奮力抵抗,民眾也上前協助壓制王女,才未造成更嚴重傷亡。去年12月王女被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法官指出,王女不僅持刀攻擊學生,還造成車廂數名乘客在竄逃過程中受傷,也導致列車花費6倍時間才到站,嚴重延遲影響運行,後續更引發社會恐慌,對公共安全所生危害甚鉅。
王女在偵訊時供稱,她不認識被害學生,但因先前有被跟蹤騷擾的經驗,搭捷運時聽到有人在後方出言嘲諷,她誤以為是跟蹤者,因此拿出美工刀攻擊對方。
法官檢視王女就醫紀錄、醫院鑑定報告等,認定王女確實罹患思覺失調症,現實感及認知能力受損,且犯罪當下其做選擇與忍耐遲延能力,無法排除已達顯著降低程度。
王女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學生達和解。法官審酌王女故意對少年為殺人未遂犯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又依未遂犯及刑法第19條第2項行為時患精神障礙減輕其刑,最終判處王女有期徒刑4年6月,並應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2年。
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天再度提醒,民眾如在捷運上遭遇攻擊,可先用背包、雨傘等物品保護重要部位,大聲呼救並拉開與施暴者的距離,一般民眾較無對抗經驗,不建議近身壓制施暴者。
同時,民眾可按下捷運車廂緊急通話鈕告知站務人員,也可用手機撥打110報案,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會同步通報捷運警察及轄區分局到場處理。(編輯:李淑華)1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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