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言詞辯論、宣示裁判公開播送 北院裁准
2025/12/2 15:39(12/2 15:4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遭依貪污等罪起訴,柯文哲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北院今天裁准柯文哲聲請,並裁定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者的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均公開播送。
據了解,本案是立法院今年6月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後,首例准許公開播送裁定。
根據「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規定,公開播送的時間,至遲不得逾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依本法所為之公開播送,應於司法院指定之網站或平台為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本月將進入言詞辯論程序,合議庭將在辯論終結後,擇期宣示判決。柯文哲日前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公開播送。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為社會矚目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今天裁定准許柯文哲聲請。
北院表示,依據10月16日施行的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併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除聲請人聲請部分,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裁定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均公開播送。(編輯:蕭博文)1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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