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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偽造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 羅明才服務處主任遭訴

2025/12/12 11:13(12/12 11: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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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地檢署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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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北檢偵辦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罷免案疑涉偽造提議書案,今天依刑法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前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等3人。

台北地檢署接獲網紅「四叉貓」告發,指稱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疑有偽造情事,經檢察官立案偵辦,並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調取提議人資料,分析事證及筆跡鑑定,確認部分提議人確有遭冒名情況。

檢方調查,劉時郡、林姿伶為了因應羅明才面臨罷免提議案,今年2月中旬擬定「以罷制罷」策略,開始對陳乃瑜進行第一階段提議罷免程序,並由劉時郡委請曾濬及蕭賜聰分別擔任本案罷免程序的領銜人及備補領銜人。

劉時郡、林姿伶考量選罷法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後,新增提議人要附身分證影本的規定即將實施,恐怕影響提議人名冊的蒐集進度,先取得黃姓、高姓民眾個人資料,再透過新店區復興里長劉洪珠取得廖姓民眾的個資,並將黃、高、廖的個資抄寫到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且偽造3人署名。

檢方表示,林姿伶也在今年2月間取得一名陳姓女子個資後,抄寫到提議人名冊,並偽造陳女的簽名。

檢方查出,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助理繆維蕙、陳穩圓及新店區張北里里長鄭富濃涉嫌以不詳方式取得42名民眾的個資後,抄寫到提議人名冊;新店區中正里里長辜鳳琴利用中正里里民自強活動,取得25名里民個資後,抄寫到提議人名冊。

檢方調查,吳春美原為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之前因黨內議員初選失利後,曾經因為林姿伶協助曝光及露臉,以延續政治生命,為償還林姿伶的人情,2月18日晚間到羅明才新店服務處向林姿伶取得約1000份的空白提議人名冊後,帶到新店區中正路抄寫。

檢方表示,吳春美利用手上持有的水利會會員名冊,以及一名綽號陳董的男子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自行及指示3名兒子、3名媳婦,將666份的民眾個資抄寫到提議人名冊內,並偽造提議人署名。

檢方查出,劉時郡與不知情的服務處人員於今年2月19日在提議人名冊領銜欄位蓋下曾濬印文,隨後將提議人名冊及罷免提議書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

北檢統計,劉時郡等人總計偽造756份提議人名冊,今天依違反個資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劉時郡、林姿伶、吳春美。檢方認為,3人所為不僅對被害人憲法上的權利產生重大危害,並侵蝕民主政治的基石,考量3人於偵查中終能坦承犯行,且均表示悔意,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另外,吳春美的兒子、媳婦等6人獲緩起訴處分1年,須支付公庫新台幣1萬元至3萬元;辜鳳琴、鄭富濃、劉洪珠、繆維蕙、陳穩圓5人獲緩起訴處分1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至15萬元。曾濬、蕭賜聰等3人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1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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