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跨年夜口角開槍傷2人 雄院更裁羈押禁見
2026/1/7 13:18(1/8 09:1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7日電)劉姓男子去年跨年夜酒後疑不滿他人燃放鞭炮口角糾紛,竟持改造手槍射擊2人致傷。雄檢複訊聲押但高雄地院裁定無保請回;雄檢提抗告成功後,高雄地院昨晚更裁羈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今天上午表示,劉男去年12月31日在三民區開槍射傷2人,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威呈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裁定劉男無保請回。
檢方指出,經抗告成功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撤銷裁定發回,高雄地院隨即重行審理,並由主任檢察官甘若蘋、陳威呈前往出庭,力陳羈押理由,經法院於同天晚間9時30分裁定羈押禁見。檢方後續也將持續蒐集相關事證,儘速釐清事實,查明真相。
全案因由,劉男去年12月31日晚間酒後前往三民區找女友跨年過程中,在一處巷口聽到民眾燃放鞭炮,心生不滿上前理論,進而發生口角糾紛;劉男竟掏出改造手槍,朝田姓男子與黃姓女子開槍,導致2人受傷送醫,幸無生命危險。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壓制逮捕劉男,現場遺留4枚彈殼,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溯源查緝槍枝來源。(編輯:陳仁華)1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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