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鑫興業前董事長涉財報不實 中檢依違反證交法起訴
2026/1/8 14:33(1/8 15:08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前年11月下市的廷鑫興業公司,前董事長顏男涉嫌以不實財務資訊,佯稱擁有新台幣16億元存貨,獲取不法所得1.2億元,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日前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將他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偵辦前股票上市交易的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113年11月19日終止上市),57歲顏姓前董事長涉嫌證券詐偽、財報不實、背信等案。
案經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共組專案小組展開偵辦,經持續蒐集、比對財務報表、保稅倉庫進倉等證據資料,於114年12月11日前往顏男位於台中市西屯區居所、廷鑫公司台南廠房等處執行搜索,帶回顏男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查出,顏男涉嫌以廷鑫公司112年11月30日的不實財務資訊,佯稱擁有16億元存貨(占總資產比例47.1%),使被害人交付財產,被害金額合計1億2000萬元,款項挪作清償個人債務使用。
經檢方清查廷鑫公司財務狀況,實則該公司自112年8月1日起,台南廠區及保稅倉庫僅剩零星存貨,顏男至今未能提出合理說明,以及可供查核的佐證資料,影響公司股票交易秩序,進一步侵害投資人及此案被害人財產權益。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認定顏男涉犯證券交易法、刑法背信等罪嫌,5日依法提起公訴。(編輯:張雅淨)1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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