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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副市長顏純左么兒涉詐逾億 一審判7年10月

2026/2/6 12:25(2/6 12: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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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么兒顏大鈞被控以投資為名吸金。圖為顏大鈞去年6月18日到台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接受調查。(讀者提供)
前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么兒顏大鈞被控以投資為名吸金。圖為顏大鈞去年6月18日到台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接受調查。(讀者提供)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6日電)前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么兒顏大鈞利用父親政商關係,涉嫌以投資為名詐得逾新台幣1億元,犯後一度遭拘提收押,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以詐欺取財共6罪判刑7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院今天指出,顏大鈞無資力,手上也無投資項目,民國110年起利用父親政商關係取信於人,還宣稱總統賴清德是乾爹,鼓吹投資當舖及台南市政府工程,以賺取利息分潤,造成6人共交付1億1998萬餘元。

顏大鈞收到錢後,未實際投資,反而用於支付允諾利息、賭博等用途,直到去年4月間,投資人無法聯繫上顏大鈞,才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核發拘票,由警方追查顏大鈞下落,顏大鈞曾被民眾目擊在友人陪同下現身高雄小港機場,但疑似因遭通報境管而無法出境,離開機場後再度不知去向,直到去年6月被警方在安平區逮捕。(編輯:李錫璋)1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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