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最大黃牛集團搶GD門票牟利 北檢起訴夫妻檔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5日電)劉姓夫妻檔涉組成黃牛票集團,以電腦程式大量搶票再高價轉售牟利,去年2月被起訴求刑7年。事隔數月,2人又以同樣手法搶購韓國歌手權志龍演唱會門票,北檢今天起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劉姓男子與張姓女子自民國105年起,全職從事轉售、代購熱門演唱會或運動賽事票券的黃牛票業務,從中牟取顯不相當的利潤。為應付龐大票務需求,劉男更籌組不法搶票集團,以工程師、付款人頭、票務助理、證件助理等角色分工,建立完整的黃牛產業鏈體系,並號稱全台最大黃牛集團。
根據起訴書,由劉男主導的黃牛集團,於114年5月25日至27日及同年6月3日、4日、30日等期間,再度鎖定去年7月台北小巨蛋舉辦的權志龍(G-DRAGON)演唱會門票,與境外工程師合作,以虛偽姓名、外國護照號碼等個人資料突破門票「實名制」規範,再透過自動化搶票程式大量刷票、掃票。
起訴指出,劉男購得權志龍演場會門票後,再以每張票加價新台幣9000元至6萬5000元轉售。而為規避實名制查驗,劉男不但協助部分購買民眾蒙混入場,另以冒名個資購票者名義加購「同行票」,借用他人證件,或交付入場手環等方式協助民眾驗票入場,總計搶得權志龍演唱會門票157張、票面總金額新台幣103萬220元。
北檢去年10月、12月2度指揮警方搜索劉男等人,查扣未賣出的權志龍演唱會門票100張,及其他藝人演唱會、賽事票券共307張,今天依涉犯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嫌、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設備購買票券罪嫌,起訴劉姓夫妻檔及林姓、黃姓共犯。
北檢也建請台北地方法院就本案扣押的票券、手機等犯罪物品,以及劉男等人的犯罪所得,依刑法規定宣告沒收,如不能沒收請追徵其價額。(編輯:李錫璋)1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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