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審理立委鄭天財涉收賄案 助理張騰龍當庭認罪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王承中台北13日電)北院今天開庭審理立委鄭天財涉收賄案,同案被告、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被傳喚當庭認罪,對檢方所指控的9個犯罪事實不爭執,但稱不清楚金額。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涉收賄新台幣711萬元,長期受9名業者供養,讓業者掛名辦公室特助並協助施壓行政機關,去年12月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起訴鄭,並求刑10年以上。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傳喚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張男當庭認罪,對於檢方指控的9個犯罪事實不爭執,但稱不清楚金額;鄭天財則未到庭。
張男向法官表示,鄭天財聲稱經濟拮据,要辦豐年祭等活動,若有業者可長期幫忙捐款,可掛名「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以利對外推展公司業務。
張騰龍說,鄭天財請他幫忙發函給友人,以辦募款餐會等理由,接受業者捐款,但他不經手錢,請友人直接將錢交給鄭天財或鄭的國會辦公室主任杜雯燕。
張男並稱,鄭天財請他提供銀行帳戶、提款卡、密碼,以利業者匯款給他時,可由杜雯燕提款,再交付給鄭天財使用,並向他承諾會處理稅賦等問題。
張騰龍也向法官表示,他曾在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內,親眼看到鄭收業者的錢,若鄭天財不在,業者則將錢交給杜雯燕,再請杜轉交給鄭。
有關張騰龍的說法,截至記者截稿前,暫未取得鄭天財回應。
張騰龍說,他承認犯罪,錯就是錯,沒有意見,並稱是自己笨,對法律不懂,只聽鄭天財一句話,就提供戶頭。他純粹是想要幫忙,動機不是想要將錢放進自己口袋,請求原諒。
根據北檢起訴書,鄭天財於民國109年12月間起,陸續透過張騰龍等人介紹而與9名業者等人結識,業者以贊助鄭天財參與原住民豐年祭等活動為名義,透過轉帳至張騰龍名下帳戶,或以現金交付方式,定期給付1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賄款,藉此掩飾交付、收受賄款,並建立長期供養關係。(編輯:黃名璽)115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