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東他案棄保逃亡被通緝 吸金逾22億判13年定讞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0日電)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等人涉吸金22億餘元,歷審判徐13年徒刑、同案被告張姓律師11年徒刑;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但徐另涉他案已逃亡被通緝。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民國113年7月發布新聞稿指出,徐少東為三聯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張男為公司法律顧問,2人104年買下連年虧損的某電信公司並於106年更名為三聯南頻公司,由張男擔任董事長、徐少東擔任營運長。
2人接手經營後仍虧損,便共同設計吸金制度,向投資人宣稱三聯南頻公司開發具通訊加密技術APP,結合多項電信加值服務及法律諮詢等具前瞻發展性,營造前景可期假象,且張男具律師身分,易使投資人誤信。
經法院調查,三聯公司向投資人稱繳新台幣10萬元保證金,就能取得代理銷售16組APP權利,再把APP轉委託給三聯公司指定代銷公司銷售,無論代銷公司實際銷售情形如何,投資人每個月都可領得代銷公司所給2000元利潤。
另外,投資人2年後還可取回保證金,若投資人再拉下線加入,可額外獲得開發獎金,保證獲利且年利率至少24%。
經法院統計,三聯公司自104年9月至108年5月間,共非法吸金22億6780萬元,投資人次為4294人次。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徐少東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1億元;張男有期徒刑11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其餘涉案4名公司核心幹部遭判7年半至10年不等。
徐少東等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原審吸金總額、人次認定有誤,三聯公司非法吸金22億6780萬元,扣除已返還投資人本金2億1770萬元及分配給其餘同案被告後,剩餘19億4335萬多元屬徐少東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及追徵;另外,徐少東應執行刑維持原審刑度。
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判決並未違背法令,19日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不過,徐少東另涉接受中國指示在台發展組織介入總統及立委大選,去年橋頭地方法院發現他逃亡,已沒收保證金並發布通緝。(編輯:陳仁華)1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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