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拍軍中機密講義換報酬 北檢依國安法起訴2人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2日電)陸軍前上士班長陳泰尹遭中共情工人員「王哥」吸收,向前中士班長李俊達翻拍公務上應秘密的上課講義,交付予王哥,獲利近8萬元。北檢今天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嫌起訴陳男、李男。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泰尹已於民國102年9月退伍,他曾於100年至102年間,與時任中士班長李俊達(現為中尉軍官)同在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服役。
根據起訴,陳泰尹於112年11月間,透過友人結識中共情工人員王哥,因陳男自身財務狀況不佳、急尋賺錢管道,經王哥誘以倘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可獲報酬,陳男知悉李男仍於軍中任職,因而於113年3月16日與李男見面。
起訴指出,陳男向李男表明認識中共情工人員王哥,可以拍攝軍中資料換錢,陳男並以通訊軟體微信(WeChat)撥打王哥電話,引介給李男認識,王哥允諾以李男每月薪資的雙倍作為報酬,如配合翻拍、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另計獎金,但李男未接受王哥的提議。
根據起訴,李男自113年1月4日起接受專業軍官訓練,因而持有國軍未對外公開的公務上應秘密的上課講義,陳男為取得該上課講義以向王哥換取報酬,於同年4月7日以還錢為由,邀約當時仍在受訓的李男碰面。
起訴指出,113年4月7日晚間8時許,陳男、李男在台北市北投區某處停車場碰面,2人於陳男車內,由陳男持手機拍攝、刺探、收集公務上應秘密的上課講義後,再持手機將翻拍照片檔案傳送予王哥。
而後,陳男再透過不知情友人提供虛擬貨幣錢包,於113年4月13日收受王哥給付的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2500顆(等值於美元),其友人再依市價將泰達幣轉換成等值的新台幣,分別於同年月17日、18日,匯款4萬9500、2萬9940元至陳男名下帳戶,陳男因此獲取7萬9440元的不法利益。
北檢檢察官楊舒雯偵辦後,今天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刺探、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電磁紀錄,以及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非主管事務利用職權機會圖利等罪嫌,起訴陳男、李男。此外,陳男於偵查中自動繳回犯罪所得,請法院宣告沒收。在押中的陳男今天移審法院。(編輯:李亨山)1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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