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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費 宜蘭員山鄉長張宜樺遭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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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3日電)宜蘭縣員山鄉長張宜樺涉嫌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補助費逾百萬元,經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張宜樺及前湖北村長李永和,法院預計下午召開羈押庭。

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村長每月可領新台幣5萬元村長事務補助費。員山鄉中華村長許正東於民國109年遭罷免,張宜樺指派員山鄉公所黃姓專員代理,後來也委任代理湖北村長。

檢方懷疑,張宜樺在黃男代理村長期間,涉嫌要求黃男交出每月5萬元的村長事務補助費,用以支應個人開銷,檢方昨天發動搜索,並約談張宜樺、李永和、黃男、郭姓女工友、員山鄉公所程姓課長。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張宜樺與李永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且有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黃男與郭女分別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程姓課長請回。

51歲的張宜樺曾任員山鄉第18、19、20屆鄉民代表、員山鄉農會第15屆會員代表,今年兩任鄉長屆滿後有意轉戰縣議員,妻子國民黨縣議員黃雯如接棒參選鄉長,國民黨宜蘭縣黨部已於4月間公布徵召黃雯如參選員山鄉長,此案也引發政壇關注。(編輯:李亨山)1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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