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交易毒品不滿被催竟亮刀殺人 男判無期定讞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林姓男子前往基隆交易毒品時,在樓下與人聊天,因不滿李姓男子下樓催促「還要等你多久」,竟亮刀刺死李男;一、二審均判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與妻子於民國113年6月20日下午,搭乘陳姓友人駕駛車輛前往曾姓男子位於基隆市暖暖區住所進行毒品交易,3人於晚間近8時抵達時,與在1樓高姓男子閒聊。
判決表示,李男為帶林男等人上樓交易毒品而下樓,要求林男儘速上樓,並走向林男伸手欲碰觸林男,並說「你是好了沒?要上去了嗎?還要等你多久?」等語,林男因而心生不悅,當場將李男的手撥開後,掏出摺疊刀,朝李男腹部及胸口各刺1次,李男送醫急救後宣告死亡。
基隆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林男,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林男坦承不諱,基院依殺人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林男翻供表示自己沒有殺人故意,應以傷害致人於死罪論處,高院沒有採信林男辯詞,駁回林男上訴。最高法院昨天再度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陳仁華)115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