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貨貿協商不用等兩岸監督條例
2016/3/6 18:36(3/6 20: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家倫台北6日電)陸委會今天表示,兩岸貨品貿易協議不用等立法院審議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後才能協商;但未來會向國會說明,在徵得各界理解下,透過貨貿協商聯繫管道,與大陸進行後續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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