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頂新案再開羈押庭 裁定魏應充保釋金增一億元

2018/12/22 11:42(12/22 14:3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2日電)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17日假釋出獄後,台中高分院因頂新油品案今天再召開羈押庭,法官當場裁定魏應充必須增加保釋金新台幣一億元,並限制住居。

魏應充因味全公司混油案,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定讞並入獄服刑,民國106年7月發監後,在桃園八德外役監服刑,經服刑逾1年9月(執行率達87.6%)後申請假釋獲准,17日出獄。

但魏應充在擔任頂新公司董事長期間,決策自越南進口飼料油,提煉精製成豬油販售,台中高分院二審依違反食品法等罪判處魏應充15年徒刑,正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因案件尚未審結,最高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發函囑咐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召開「羈押庭」。

頂新油品案在彰化地檢署偵查期間,魏應充被檢方聲請羈押,移審至彰化地方法院時,法官裁定新台幣3億元交保,目前還在保管中。

台中高分院今天召開羈押庭,由檢辯雙方進行攻防,審判長陳宏卿當庭裁定增加保釋金一億元,並限制住居,每週六中午12時必須到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報到。

此外,魏應充另涉逃漏稅案,台中高分院12月6日判處2年徒刑,但不得易科罰金,正上訴最高法院中;另有4件案件分別由最高法院、高雄高分院審理。(編輯:陳政偉)10712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