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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翰遭刺死案凶嫌無罪 李父病逝等不到上訴判決

2020/6/4 23:53(6/5 08: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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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4日電)鐵路警察李承翰被刺死案,一審法官判鄭姓被告無罪,目前二審上訴中;他的父親李增文4日疑因胃出血送急診,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家屬悲痛逾恆,他再也等不到兒子的上訴結果。

嘉義市芳草里長劉丙伍指出,上午因李承翰父親李增文身體不適協助送醫院掛急診,當時還清醒,還可以走路,不過,在急診治療中,就吐了2次血,醫院進一步檢查,發現胃部嚴重內出血,一直到下午4點多,就接到李承翰媽媽的電話,李增文因病情嚴重,急救無效,宣告不治,享壽70歲。

劉丙伍難過地表示,李增文的兒子被刺死,被告卻被判無罪,這對他的打擊相當大,等於是二次傷害,以他的個性,把所有的不滿都悶在心中,難怪會生病,他的胃出血可能就是這樣造成的;李承翰的媽媽更可憐,不到一年時間連續送走至親的兒子及丈夫。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鄭姓被告剌死案,台南高分院5月下旬首度開準備程序庭,當時李承翰父母都出庭,李增文還要求參與訴訟,且認為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為鄭姓被告做的精神鑑定沒有證據力,要求重新送鑑定。

李承翰遭鄭姓被告剌死案,嘉義地方法院3月進行辯論終結,李增文陳述家屬意見時,講到情緒激動,語氣哽咽,最後他希望法官能伸張正義,還家屬一個公道。後來獲悉一審被告判決無罪,直說:「太離譜了。」

鄭男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判處被告無罪,目前案件在台南高分院審理中。(編輯:張佑之)1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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