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派林宏信申請召集股東會 經部發函大同要求申覆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15日電)大同經營權之爭的延長賽持續進行。市場派股東林宏信日前依公司法規定,向經濟部申請自行召集股東會,改選董事。經濟部表示,今天已經發函給大同公司與申請人,要求在7日內就此事陳述意見與說明。
大同經營權爭議
大同經營權爭議重大事件簿
6月30日 大同股東常會改選董事,董事長林郭文艷刪除市場派投票權,9席董事公司派全拿,市場派抗議股東會董事改選違法,林郭文艷晚間應證交所要求召開記者會說明。
7月1日 大同股票跌停,金管會表示大同公司無權刪股東投票權。
7月2日 證交所晚間宣布大同股票全額交割,並以大同延遲發布重訊罰10萬元,籲提改正方案;台灣中型100指數與資訊科技指數剔除大同。
7月6日 投保中心向法院提起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解任訴訟,經濟部表示有權要求大同重新選舉董事。
7月9日 經濟部駁回大同變更董事登記,大同市場派宣布向經濟部申請股臨會。
7月14日 金管會對大同作出糾正處分,大同不得再自行辦理股務事務。
經濟部官員告訴中央社,林宏信等人的申請案件已經進入行政程序,經濟部在今天發函給大同公司,要求在文到7日內,針對林宏信指稱股東會不能召集的情形說明並表示意見。
根據公司法173條第4項規定,「董事因股份轉讓或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時,得由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股份之股東,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官員說明,今天下午給大同公司的公文送出後,林宏信等人再度針對此申請案提出補充理由,強化使用173條第4項申請的合理性。經濟部確認後,也會在最近一、兩天發函給大同公司,請大同在文到後7日內針對這份補充理由書提出申覆。
官員表示,仍要端看大同公司的回覆,以及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才會有下一步的動作。
另一名市場派股東王光祥在上週提到,預計本週送件,依公司法173條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不過官員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編輯:楊凱翔)1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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