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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與法新社達5年協議 支付新聞內容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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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加州奧克蘭17日綜合外電報導)為遵守法國最新法律,Alphabet Inc旗下搜尋引擎Google今天與法新社(AFP)達成效期5年的協議,以支付其新聞使用費用。

這是科技巨頭在法國依據新法所簽訂的最大內容授權協議之一。

路透社報導,多年來,新聞機構因Google、臉書等線上匯集商(aggregator)而流失大量廣告營收。這些科技巨擘透過搜尋功能使用新聞報導,卻未支付任何費用,讓媒體不滿已久。

在當地媒體遊說行動與公眾壓力下,法國與澳洲近期制定賦予媒體更多權力的新法,隨後媒體與匯集商簽署了一連串授權合約,總額估計可達數以10億美元計。

法國最新的著作權法要求建立「鄰接權」(neighboring rights),即要求大型科技公司須與希望收取授權費用的新聞出版商進行談判。

Google拒絕透露法新社內容授權的費用,僅確認協議效期為5年。雙方也透過聯合聲明表示,他們還將在事實核查等計畫上開展合作。

法新社執行長佛里斯(Fabrice Fries)形容,「這項協議象徵對資訊價值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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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法國市場競爭監管當局才因Google缺乏「誠意」和媒體進行著作鄰接權談判,也就是為使用其內容而支付報酬,向Google開出5億歐元(約新台幣166億元)的史上最高罰鍰。

上月,臉書(Facebook)也宣布與數十家全國性、地區性及地方報紙組成的法國綜合報導聯盟(APIG)簽署新聞授權協議,以為在其平台上呈現的新聞內容付費。(譯者:施施/核稿:嚴思祺)1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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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與法國媒體簽協議 將為新聞內容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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