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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法委:在港設機構紮營 維護國安非常必要

2020/5/3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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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0日電)北京當局推動「香港版國安法」立法,將授權國安有關機關在港設置機構。中共中央政法委官網今天刊文稱,在香港有關國安領域不僅「設防」,還要「紮營」,國安機關在港設機構非常必要。

13屆中國全國人大三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授權制定「香港版國家安全法」。這份文件第4條提到,中央維護國安的機關可依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履行職責。

中共中央政法委官網今天刊登題為「千字決定,民心所向!」的文章稱,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專門機構是非常必要,在香港有關國家安全領域不僅「設防」,還要「紮營」,是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必要有效手段。

文章又針對「港版國安法」決定草案當中兩處調整作解釋。

文章指出,在草案中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後面加上「活動」二字,變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從個人「行為」到組織「活動」,讓立法涵蓋範圍更加精準。

文章聲稱,此舉「令那些實施分裂、顛覆、恐怖行為和活動的人,不要有僥倖心理,法律不容挑戰」。

至於將草案中,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應當「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中,刪去「推廣」二字,改為「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文章則表示,此舉是要增添「落實」的態度,「要讓國家安全教育不僅止於宣推,要真正落地見效,走進每位香港市民的心裡」。(編輯:繆宗翰/張淑伶)10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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