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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完成求情 法官擇日判刑

2026/1/14 10:28(1/14 10: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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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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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違反國安法一案,各被告已完成求情陳辭,法官押後判刑。

黎智英等9名被告自12日起在庭上求情,法院原先預留4天處理,但昨天已完成聆聽各人的求情陳辭,時間縮短一半;在完成聆聽求情陳辭後,法官即時表示,會盡快通知各方判刑日期。

連同黎智英,這起國安案件共有9名被告,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各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重光團隊」的案件,被加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去年12月15日,法官裁定黎智英各項罪名成立。

2021年,「重光團隊」李宇軒和陳梓華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即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他們於2022年向法庭承認罪行,當時法官裁定待黎智英的審訊結束後一併判刑。

根據國安法,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以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編輯:陳鎧妤)1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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