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安案其他被告續求情 要求減刑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3日電)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被控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天繼續進行被告的求情程序,早前認罪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等人希望獲得減刑,理由大致是在案中角色有限。
綜合本地媒體發自庭內的報導,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昨天以黎智英的健康問題求情,並指其年齡「已達平均壽命」,在囚的每一天都令其「離生命盡頭點更近一步」。
前律師助理陳梓華、「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及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昨天完成求情。其餘被告包括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總編輯羅偉光、前社論主筆楊清奇、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今天陸續在庭上求情。
據報導,陳沛敏的代表大律師早上在求情時表示,被告在案中的角色應被納入考量,陳沛敏在案中只負責蘋果日報的印刷版本,在案中角色有限。
陳沛敏的代表大律師表示,陳沛敏曾反對黎智英提出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又指她在求情信提到,當初對於不滿的事情,應採取更堅定的立場,現感到非常後悔。
馮偉光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同樣提出,被告在案中的角色應該被納入判刑考量,他只負責確認新聞的英文翻譯準確。
代表前總編輯羅偉光的資深大律師採納書面陳詞,庭上補充指,羅為「蘋果日報慈善基金」的董事之一,積極參與籌款活動,希望法庭在認罪扣減外,額外給予減刑。
代表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的大律師求情時表示,林第一時間認罪,角色有限,屬陳沛敏的下屬,只負責蘋果日報的中文版。林希望早日出獄,可以照顧父親,強調他是以員工身分被拖入渾水。
連同黎智英,這起國安案件共有9名被告,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各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重光團隊」的案件,被加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2025年12月15日,法官裁定黎智英各項罪名成立。
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他們已於2022年向法庭承認罪行,等待黎智英的審訊結束後一併判刑。
根據國安法,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以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編輯:陳鎧妤)1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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