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須報聯徵2014/7/3 18:4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公布,為有利銀行確實掌握客戶的整體信用風險,避免曝險過大,近日將公告已修正的辦法,增訂金融機構應向聯徵中心報送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資料。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