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 財部發布子法2重點出爐
2025/11/12 17:49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12日電)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子法今天出爐,財政部修正發布相關辦法,民眾於9月7日後購買小型小客車、小型機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退稅權益不受影響,且透過網路申請退稅免附證明文件。
總統賴清德9月公告貨物稅條例修正第12條之5條文,除延長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措施,也增訂新購汽缸排氣量2000cc以下小客車每輛最高減徵新台幣5萬元、汽缸排氣量150cc以下機車每輛最高減徵2000元規定,實施期間自生效日9月7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
財政部說明,民眾於9月7日以後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即可申請,若符合汰舊換新資格最高減徵10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說明,財政部與經濟部今天修正發布購買新小型汽機車及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
新制規定,倘若購買新小型汽機車透過網際網路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免附新車領牌登記書、新車貨物稅完稅證明等證明文件。
另對有民眾詢問,今年9月7日至新辦法發布生效日間購買小型小客車、小型機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申請退稅期限是否受影響,李志忠說明,新辦法預計11月14日生效,對於先前已購買新車、符合相關退稅條件者,得自辦法發布生效日次日(11月15日)起算6個月申請退稅。
財政部官員說明,今年車市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許多消費者轉向觀望,影響進口車及國產車銷售狀況;根據交通部資料,今年前10月全台小客車掛牌數約28.9萬輛,其中8月2萬5209輛、9月2萬8257輛、10月3萬292輛,顯示貨物稅條例修正公布後,買氣已逐步回溫。(編輯:林淑媛)1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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