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廠長複訊後聲押100萬元加保 法院認已配合調查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3日電)中聯油脂公司陳姓廠長涉致癌物超標案,首次到案檢方諭知100萬元交保。中檢昨天發動第2波行動,再通知陳男到案複訊後聲押,法院認為他已配合調查,今天裁定加保100萬元。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召開羈押庭審理後,法官認為陳姓被告前經檢方諭知交保,被告於第一次偵辦後即配合檢警調查,所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屬於法定刑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證人都已經檢警訊問、查扣,難認有其他共犯或證人,亦難認被告有勾串或滅證之虞。
法院今天中午裁定,陳男加保新台幣100萬元及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認陳男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已當庭依法提起抗告。陳男今天下午約3時30分具保後步出法院,面對媒體提問,他不發一語。
中檢偵辦中聯油脂公司油品致癌物超標案,9日指揮警調等單位搜索中聯油脂公司、福壽實業公司、福懋油脂公司、泰山企業公司等4家公司,依法查扣設備機具等證物,並約談中聯公司蔡姓董事長、泰山公司劉姓董事長、福壽公司洪姓董事長、福懋吳姓董事長等11名被告。
其中中聯油脂公司總經理余凌冲遭聲押禁見,台中地院裁定以20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及於指定時間至警察局報到,暨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其餘被告各50萬至20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經中檢提起抗告,中院17日裁定余凌冲羈押禁見。
檢方22日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再前往中聯公司陳姓廠長、精油課江姓襄理及品研課陳姓副課長等3名被告處所執行搜索。
檢方並通知中聯公司油品製程及品管人員共9人到案,與3名被告進行對質,並查扣相關證物,勾稽問題油品原料來源、生產及銷售時間、製程監控、紀錄內容與銷售流向。
經檢方研析扣案證據,以及被告與證人供、證述後,認定陳姓廠長等3人涉犯食安法罪嫌重大;其中陳姓廠長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2名被告各以100萬元交保。(編輯:張雅淨)115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