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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虐死案保母判刑定讞 民團籲續推兒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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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3日電)男童剴剴遭虐死案,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定讞,民團兒虐零容忍協會今天說,這展現司法對極端兒虐行為嚴懲決心,也籲政府續推兒少保護、完善托育監督。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從民國112年8月間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2女涉嫌於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造成剴剴傷重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出現無意識狀態,送醫不治。

台灣高等法院經審理後判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劉彩萱、劉若琳判刑定讞。

針對此案,兒虐零容忍協會今天發布聲明表示,判刑定讞展現司法對極端兒虐行為嚴懲之決心,也看見政府對於訴求的回應,包含行政院通過刑法修正草案,針對酒駕與毒駕累犯、兒虐及故意殺人等重大暴力犯罪,增訂不得假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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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虐零容忍協會表示,期盼政府後續能持續推動兒少保護體系與托育監督機制的完善,杜絕此類悲劇再度發生。

協會指出,司法不是社安網,嚴懲重判是底限,當孩子走到司法端往往都是無法挽回的遺憾,盼能在前端設置預警機制,掌握到孩子出狀況並搶救孩子,孩子活著、平安長大才是無價。(編輯:林恕暉)1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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