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寵物大小便未清 106年取締112件

2018/6/4 17:3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4日電)現代人喜愛養寵物,但若未清理寵物出門散步時的排泄物,恐使環境遭受污染。根據環保署統計,去年全台因犬便未清而遭裁處的案件就有112件,裁罰金額近新台幣25萬元。

民眾喜愛養寵物,甚至會帶寵物出門散步,但在散步時,飼主若未清理寵物排出的排泄物,就可能受罰。

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應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若未清除可依規定裁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可按日連續處罰。

根據環保署統計,去年全國犬便裁處案件共有112件,裁罰金額高達新台幣24萬8100元,而今年1月至4月,也已經有52件違規,裁處金額達6萬2400元。

環保署提醒,有遛狗習慣的民眾應自備狗便清潔袋及鏟子,養成「遛狗繫狗鍊、隨手清狗便」的好習慣、避免受罰。(編輯:張芷瑄)10706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