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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發函放寬中火燃煤量 盧秀燕:沒得商量

2019/11/2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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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6日電)行政院環保署日前發文給台中市政府,告知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發電許可量得放寬10%。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沒得商量,她將持續捍衛中部人的健康,希望中央聽見台中人聲音。

環保署11日發文給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指出環保署今年9月修訂「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許可證記載各項許可條件或數值,未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最大處理量,且符合排放標準及相關規定者,得有10%容許值。

盧秀燕今天出席市政會議時表示,「只要我在,沒得商量」,她強調政府應以身作則,環保署的成立就是要維護環境,自己也將持續捍衛中部人健康,今天也請副市長楊瓊瓔、環保局長吳志超及新聞局長黃國瑋到立法院為中部人發聲,希望中央聽見台中人聲音。

她表示,「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從民國105年1月26日生效,要求中火從近年最高用量1839萬噸降至1104萬噸,條例已生效3年,除給予中火相當緩衝,也提供足夠落日時間,加上這段時間政府也不斷強調,目前電量足夠,且備載容量高達10%以上。

對於環保署函文中火燃煤發電許可量得放寬10%,盧秀燕說,代表中火燃煤發電可超過1210萬噸,數值更比地方自治條例容許的燒煤數還超過百萬噸。

她強調,自治條例不僅是經台中市議會通過,也是地方重要法令,但中央卻忽然來文要放寬中火燃煤發電許可量,大開環保倒車,她將持續遵照議會決議,也盼中央聽見中部人的聲音。(編輯:洪學廣)1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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