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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放寬 離岸風機工作人員可28天休2天

2022/6/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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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3日電)興建離岸風機或運作,工作人員須往返海上通勤,勞動部近日放寬規定,讓工作人員可待在海上28天後再回岸休28天,但在海上工作期間須有2天休息且不得連續工作逾14天。

勞動部在2020年9月時就曾開放「離岸風場及陸域風場之興建或運作維護從業人員」可採責任制,讓工作人員可以在海上工作14天後再休息14天。

不過,由於有部分離岸風機工作人員是外國技師,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業者反映外國技師回到岸上後,14天假期不夠讓他們可以回到母國,因此再次開會討論。

黃維琛表示,將開放離岸風機工作人員以28天為一個工期單位,可以在海上工作滿28天後再回岸休息28天,不過,28天在海上工作期間,必須至少有2天休息時間,且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4天。

黃維琛說,這樣的開放方式與原本可以在海上工作14天後再休息14天的大原則不變,但事業單位如果要調整原本約定工作型態,仍必須徵得勞工同意。(編輯:管中維)1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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