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勞工每月加班16.2小時 2成4下班被交辦工作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3日電)勞動部最新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顯示,有3成6勞工近一年曾加班、平均每月加班16.2小時,較113年增加,另有24.6%勞工下班接獲交辦工作,而不在公司處理者平均每月5.1小時。
為了解勞工工作狀況、對工作感受及職涯規劃等情形,勞動部以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的本國籍受僱勞工為調查對象,辦理「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114年回收有效樣本4029份,並於今天公布調查結果。
根據調查顯示,近一年曾加班的勞工比例約36.6%,與113年調查36.3%無太大差距,但在平均每月加班時數部分,114年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6.2小時、較113年的14.7小時增加1.5小時。
若按行業別觀察,有加班者以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占48.2%最高,其次為電力及燃氣供應業47.6%,金融及保險業45.1%居第三。
進一步調查,每次加班都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8.1%,按行業別觀察,曾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比以其他服務業21.8%最高,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不動產業也都超過2成。
另外,調查顯示,近一年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網路、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形式交辦工作的勞工有24.6%,較113年下降0.9個百分點,其中接獲交辦且當下即執行工作者占5.1%,也較113年減少4.4個百分點。
不過進一步追蹤,當下執行工作且地點是回服務單位者占1.5%,在非服務單位執行占4.1%,其中後者平均每月實際執行工作時數為5.1小時,較113年的3.1小時增加2小時。
此外,這次調查也新增調查題目,其中勞工近一年有從事以網路平台為媒介工作占1.7%,其中「外送平台」與「其他接案平台」各占0.9%。(編輯:張銘坤)1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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