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鵬風機更新環評過初審 環委盼拆濕地4機組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苗栗後龍大鵬風機於2006年商轉,近期提出更新改建計畫,擬減少5座機組、更新16座,今天進行第3次環評初審。環委雖同意補充修正通過,但也建議開發單位評估拆除西湖濕地內4座風機。
環境部今天召開「大鵬風場風力發電機組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
本案開發單位為苗栗風力股份有限公司,規劃將原設置於苗栗縣後龍鎮沿海地區21部風機,更新改建其中16部;風機單機裝置容量約為3至5百萬瓦(MW),總裝置容量約為48至80MW。施工包含既有風機拆除、基地整地、塔架基礎、風機組裝、輸電線路更新埋設等,預估工期約18個月。
歷經前2次初審會議,開發單位表示,由原訂計畫更新18座風機,下修為更新16座,排除14、18、19、20及21號等機組更新規劃,以降低整體環境影響並回應地方期待。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表示,新設的風機葉片大小,還有風機高度,至少增加1.5到2倍,但噪音、眩影的評估卻是「可能會下降,或幾乎沒有影響」,並不合理;應依實際運轉所產生的噪音、眩影干擾居民生活,並針對居民所陳述生活品質下降的情況做系統性的分析。
環評委員呼應協會發言,認為噪音的基準值應該是自然的環境音,而不是現在既有風機運轉的狀況下做為背景值;另外,應定期公布環境監測結果,針對居民意見反映及環境影響異常事件,研提具體執行標準作業程序。
環委提到,本案位於石虎高密度出沒區域,應該研提更積極的石虎保育措施及棲地補償規畫,並執行更具系統性的生態監測。經內部會議討論,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通過初審,將送環評大會審查。
本案有風機位於西湖重要濕地範圍內,有環委認為,鳥類會從海邊及有植被的地方來回飛行、覓食,從彰化、雲林一帶的風機,已經看出會限制鳥類的遷徙和活動;因此建議評估拆除位於西湖濕地範圍1至4號風機,不進行更新改建。
環境部補充說明,由於大鵬風場機組是於2006年設置,2015年濕地保育法實施後,被納入新劃設濕地範圍,因此涉及濕地部分,開發單位已同步送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審查,現況程序為開發單位補件中,尚未完成。(編輯:李亨山)115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