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3子法預告 強化接單及報酬透明度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8日電)勞動部今天預告外送專法3子法草案,就外送員權益保障、外送平台業者管理法律執行細節性及技術性事項予以規範。包含強化外送員申訴機制、保險規範、接單透明度等。
勞動部表示,「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於今年1月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已於同月21日公布,將於7月21日正式施行。
勞動部今天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及「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在記者會表示,3子法分別強化報酬保障、外送員停權及申訴、保險、資訊透明化等。強調即使消費者失聯或取消訂單等不可歸責外送員的情況下,平台仍須依實際投入時間給付報酬,且不得低於法定基準。
王厚偉進一步說明,外送員遭停權須事先公告並符合比例原則,且平台須負舉證責任;在接單及報酬透明度也有強化,要求預估報酬須分別揭示「基本報酬」與「獎金」,並明確揭露取送地點的「樓層」與「里程」,提升外送員評估接單的準確度。
勞動部表示,「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明確規範外送服務時間計算方式、訂單應揭露資訊、職災保險費申請程序等;最重要的是,確保外送員申訴可獲有效即時回應,並要求尊重獨立處理小組的判斷結果,同時兼顧消費者保密。
「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明訂給付基準,由外送平台業者按外送員服務年資,每滿1年發給1/2個月平均報酬,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報酬為限。
「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定停權及終止契約應遵循原則,同時明定不得約定事項,如外送平台業者提供給消費者的優惠、折扣或「現金找零爭議的賠償」直接轉嫁外送員負擔,另外,外送平台業者也不能禁止外送員同時於其他平台從事外送服務。
定型化契約並要求,如訂單未完成屬不可歸責於外送員的情形,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基本報酬,仍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實際已提供外送服務時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的1.25倍。(編輯:管中維)1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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